项目概况
******医院智能贴标系统模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医院官网(******/)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2025-0055
2.项目名称:******医院智能贴标系统模块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34万元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包含各类医疗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项目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预算价(元)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智能贴标系统模块 |
1 |
全自动智能贴标仪 |
台 |
2 |
170000.00 |
140000.00 |
294000.00 |
智能选管、智能贴标 (400支/台) |
2 |
条码阅读器 |
台 |
2 |
4000.00 |
4000.00 |
采血完成扫描采血管,记录采血时间 |
||
3 |
触摸式显示屏 |
台 |
2 |
3000.00 |
3000.00 |
15寸触屏操作,显示患者信息 |
||
多功能采血窗口 |
4 |
定制多功能采血窗口 |
套 |
4 |
10000.00 |
10000.00 |
40000.00 |
******医院需求定制 |
智能传输系统模块 |
5 |
采血窗口配套运输轨道 |
窗口 |
4 |
1500.00 |
1500.00 |
6000.00 |
采血结束将标本投入运输轨道投放口 |
注:供应商所拟提供的设备(智能采血系统软件)此统软件******医院原使用贴标系统无缝对接、互连互通,如涉及相应接口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现场搭建环境做对接测试,测试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成交单位相关责任的权力。
7.******医院指定地点。
8.投标报价要求: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二次搬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税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任何错报、漏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若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其比选将被否决(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交由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后存档保存,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2022 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1日(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医院官网(******/)。
3.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请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搜索******医院智能贴标系统模块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并在此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以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将相关确认材料及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登记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固定格式及内容填写:“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邮件内容格式自拟,但需包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书)。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若因自身原因不能参与本项目比选的,需于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话或邮箱的方式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0.00元。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3.提交方式:各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并进行加密,比选现场用U盘方式提交;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将同时在******医院官网”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申请人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院内比选公告全部内容;院内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的规定。
4.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采购服务费,并成交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以下计费规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成交金额×1%×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庄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曾云、苏姝、黄健、闫永康、鲁惠莉、肖兰燕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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