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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滩大围达标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广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广东
源发布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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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服务中心,建设资******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增城区石滩镇。

  2.2项目规模:项目位于石滩镇,对石滩大围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达标加固,加固长度12.477km,堤线基本沿现有堤线,其中:增江段堤防5.894km,东江北干流段堤防1.640km,西福河段堤防4.943km。根据排水需要,结合排水沟及穿堤涵分布情况,拟原址拆除重建穿堤涵闸7座,重建或新建穿堤旱闸2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0.00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石滩大围达标加固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及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临时工程费、专项工程费按国家相应规范据实结算,永久工程及其他工程费用均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包税、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有关规范要求等),工程量据实结算。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村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措施、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保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竣工图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会对承包人的承包工作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同类型项目是指所用资质类型、等级相同的项目。

  (3)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以上资质。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3.6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7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5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4.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

  4.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login)和中国招标投******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6月6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9时00分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 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6月26日9时00分。    

  5.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有限************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 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 企业信息登记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 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水务局,电话:020-******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顺大道政务中心8号楼302室

  电话:020-****** 

  9.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 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

******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

******水务局

监督电话:020-******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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