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耒宜高速房建项目混凝土采购项目第1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
(2)工作内容:混凝土供应
上限含税总价为******.17元,含 3 %材料增值税。
(3)交货期/服务期限:供货周期暂定 18 个月,具体交货期按采购人发出通知规定的时间送达。
(4)采购范围(供货范围):为耒阳收费站、耒阳南收费站提供混凝土供应服务。
(5)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5%。
******银行保函、现金或支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完成后 30 天内。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混凝土符合GB/T 14902《预拌混凝土》及《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设计,满足强度、耐久性、和易性要求。
(二)混凝土坍落度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30mm。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 元(如采用单价合同时,各单项单价不得超上限价),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3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最低价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按照响应人报价的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确定。
3.计价方式
单价合同: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据实支付。
4.合同支付
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的90% ,结算完成后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7% ,预留 3%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结算款的3%(质保期1年)。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 2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并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如采购交易平台报价与响应报价函报价不一致,以响应报价函报价为准。
6.发布公告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12500/)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联 系 人: 柴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
地 址: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410016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3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410016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0731-******(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答疑)
电子邮件:******
2025年4月22日